導讀:8月22日,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《海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方案),方案提出,到2030年,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。除特殊用途外,全省公共服務和社會運營領域車輛全部實現清潔高效節能,私家車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比例100%。
《方案》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應用,要求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及相關扶持政策,分階段、分領域逐步推進全省各類車輛清潔能源化,建設新能源汽車世界體驗中心。加快社會運行和交通運輸的清潔能源改造,以輕型物流配送、城市環衛、汽車租賃、網絡租車等領域為重點,推進新能源汽車更新換代,鼓勵私人車輛新能源改造。加快淘汰高能耗、高排放、低效率的老舊船舶,加快電力、氫等新能源在船舶領域的應用,推進船舶“油改氣”工作,重點建設海口、瓊海、三亞、三沙、洋浦經濟開發區船用LNG加氣站,發展天然氣汽車和船舶。到2025年,公共服務和社會運行新增和置換車輛比例達到100%。
同時,還要求加快交通能源清潔轉型,建設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、交通樞紐、公交場站、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和站點,形成高速公路和城鄉充電網絡。打造全省充換電基礎設施統一智能監管服務平臺,推進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全島“一張網”運營發展。以液化天然氣為主,壓縮天然氣和充電為輔,推進原有加氣站改造升級。
《方案》還提出了海南省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總體目標:
到2025年,初步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,合理控制碳排放強度,為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標奠定堅實基礎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2%以上,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%以上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,確保了國家目標的實現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繼續降低。
到2030年,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加快推進,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,清潔能源島建設不斷深化,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不斷完善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提高到54%左右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,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排放峰值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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